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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么养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呢?来看看曾都区人民法院办理的这起案件。
基本案情
包某与前夫生育儿子小张,后包某与葛某再婚,婚后二人未生育子女,1987年两人收养女儿小霞,没有办理收养手续。2021年包某因病去世,包某与葛某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一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房屋面临拆迁,因遗产继承问题三人产生纠纷,小张、小霞将葛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原、被告均未举证证明包某生前立有遗嘱,包某购买的房屋其中一半份额属于遗产,应由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养子女。小张作为包某的儿子,对包某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小霞是包某与葛某于1987年收养的女儿,虽未办理收养手续,但收养关系发生在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小霞与包某、葛某共同生活多年, 以父母子女相称,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小霞作为养子女,亦对包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最终本院判决小张、小霞各占上述房屋六分之一份额,葛某占房屋三分之二份额。
法官说法
收养是民事法律行为,收养关系是国家通过法律制度对公民身份关系确认,“收养关系的确立”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与公民的切身权益相关联。建立收养关系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这样不仅有利于构建稳定的家庭亲子关系和社会关系,还能避免财产继承等纠纷。
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种安慰,但也可能成为亲人之间产生矛盾的根源,因继承问题引发的纠纷往往会成为和睦家庭关系的障碍。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无论是亲生子女还是养子女,对待父母都应做到尽心尽孝。同样,继承遗产时,也要根据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对老人付出多少来判定各子女的遗产分配份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来源:(曾都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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