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
浅析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的诉讼时效
2019-03-03 22: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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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由于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那么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或者分割。通常,夫妻在离婚时会一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者未全部分割,或者分割后一方反悔,或者出现可以再次分割的情形时,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处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就会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此时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解决。虽然纠纷的本质都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不能协商一致,但根据法律规定,在不同的情形下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将受到不同的时效限制。

 

一、诉讼离婚中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即诉讼离婚时未分割或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分割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的请求权是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请求,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夫妻对其共同财产的共同所有权是绝对权利,只要没有分割过就一直拥有共同的物权,这种情形下法律没有规定诉讼时效。

 

二、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行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的明显的、恶意的侵犯,《婚姻法》第47条对该种行为进行了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1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即,此种情形下诉讼时效为2年。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对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处理问题反悔的,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此种情形下适用婚姻关系解除后的1年除斥期间。

 

四、如果存在其他情形可以对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另案诉讼处理的,可另行起诉:

在诉讼离婚时,可能因证据的原因,法院没有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中表明这些财产有证据后可以另案再诉的,一方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现了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这些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则没有规定明确的诉讼时效。

 

综合以上分析,在不同的条件、情形下而在离婚后提起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有的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有的诉讼时效为2年,有的需适用1年的除斥期间,也即不同情形受到不同的诉讼程序限制,故团队律师提醒大家,在处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法律关于权利保护期限的规定,以免错过诉讼时效,造成不必要的权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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