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浙宾
高级顾问

大成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1910132676

 

教育背景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专业领域

高端婚姻家事业务、刑事辩护业务

 

部分经典案例(以下案情均已根据保密协议做技术性调整)

  

      一、婚姻家事案例

  1.保住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防止经营被干涉。贾某婚后与朋友设立某物流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近年来受国家政策及经济现状影响,公司业绩不断下滑,又遇赵某提起离婚诉讼雪上加霜,其他股东纷纷动退股念头。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贾某找到团队律师,表达希望尽力保住股权以维持公司稳定。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一方面将公司现状、有限公司人合性特征、贾某为公司创始团队核心成员、赵某毫无公司治理经验等观点整合成文书递交给法院,另一方面协助贾某积极与其他股东充分沟通,陈述利弊及结果预测,打消了其余股东退股念头,同时促使部分股东达成不愿赵某进入公司、同意在同等情况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为更好解决争议,团队律师就庭审情况多次与法官、对方律师进行沟通,并提供多个复杂解决方案供赵某选择,财产分割做适当退让的同时从技术上防范赵某干涉公司,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顺利调解,团队律师成功为贾某保住名下全部股权不被分割,并由贾某向赵某支付股权补偿款。

      2.涉外案件法律适用存争议,层层说理获全胜。梁某夫妇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双方分居深港两地十余年,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其中梁某常居于香港,其名下不动产均位于香港,而孙某常居于深圳,其名下不动产均位于深圳。2016年,梁某向香港法院递交离婚呈请,并欺骗孙某称双方各自名下资产按照香港婚姻法规定均归各自所有,孙某信以为真,却不料梁某在取得绝对离婚判令一年后,以离婚时未分割孙某名下位于内地的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在深圳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团队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查明梁某早于离婚呈请书递交之前便悉数将其名下位于香港的财产转移,其次对本案案情及对方诉状进行深入研究,将本案突破口设置为法律适用,层层梳理本案争议焦点的定性、冲突规范的确认及准据法的援引,同时参考大量有利裁判案例,结合梁某在提起离婚呈请前转移财产并欺骗孙某的现实情况,促使法院在实践判例尚存争议情况下,最终采纳了团队律师关于“适用香港地区法律而非中国内地法律”的代理意见,依据香港地区“分别财产制”的相关规定,驳回梁某诉请并将案涉财产判归孙某一人所有。

       3. 刑婚律师联手防控刑事风险、调解诉讼并行。张某因与孟某感情不合而搬出住家,在分居期间与另一女子交往,为重建家庭考虑,向孟某提出离婚,孟某声称早已知情张某出轨,以此要求张某净身出户作为补偿,张某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分割财产,双方不欢而散,张某无奈委托团队律师提起离婚诉讼。团队律师敏锐察觉暗含的刑事法律风险,为客户利益最大化便与团队资深刑事律师强强联手组成办案团队,开展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调解与诉讼双线并进的筹备及谋划工作。调解初期,孟某抗拒心态较为强烈,团队律师于情、理、法多维度进行数次沟通,表达愿意在合理范围对孟某进行补偿,并阐明若双方最终走向诉讼,财产分割的结果未必能如其所愿,很可能导致两败俱伤。在经过前后数十次的沟通后,孟某态度逐渐软化并最终与我方达成和解,让张某损失较少的情况下免于被追诉重婚罪,并顺利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二、刑事辩护案例

  1.协助办理深圳某金服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诈骗罪案。该公司员工涉嫌贵金属、原油期货诈骗,央视记者曾于2017年4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暗访报道,随后深圳市经侦对该公司进行收网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二十余名。经团队律师努力,现员工已全部取保候审;

      2.协助办理新加坡某上市公司首席财务官胡某健涉嫌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案,该案受害人为东莞市政府和广东省信息产业厅,背景复杂,社会影响极大,涉案金额高达十多亿元,目前该案正在二审阶段。

      3.办理香港籍公民霍某某走私武器案,于二审阶段介入,现已跨地区取证完毕,经努力,广东高级人民法院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后,将案件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法院采纳律师辩护意见,将霍某某刑期从原审七年降低至二年五个月。

       4.协助办理拉拉平台负责人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该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14.5亿,金额特别巨大,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5.协助办理深圳某外贸公司骗购外汇案,该案由市经侦联合海关部门督办,涉案金额高达1.4亿人民币,为持股最多的投资人邹某某辩护,一审认定从犯,仅判处一年八个月有期徒刑。

      6.办理美某控股公司高管高某胜涉嫌“套路贷”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影响较大,目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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